关于2023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及上级单位关于做好寒假有关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太阳集团tyc138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中大办〔2022〕21号)(附件1)相关规定和我集团实际,现将2023年寒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根据校历安排,2023年寒假时间从2023年1月15日起至2月18日止(共5周)。本科生按校历安排放假,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计划在放假时间内具体安排假期。2023年2月18日、19日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报到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为正式上课时间。
2.根据校历安排,结合我集团实际,经研究决定,教师从寒假开始后(即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正式放假。党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统称管理技术人员,从寒假开始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开始假期值班工作。2023年2月14日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2023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4.合同聘用人员的假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各附属单位的放假办法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6.校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企业假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1.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在寒假期间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休假,并为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好准备。
2.管理技术人员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值和轮休。轮值时间分为三个时段,每个值班时段要求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职能部门、跨校区(园)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园)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值班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各校区(园)值班时间按照《太阳集团tyc138寒暑假工作时间及值班管理规定》(中大办〔2022〕21号)规定执行,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三、值班安排
1.学院值班安排表详见附件
2.值班时间: 东校园:9:00-12:00,14:00-16:00
ok138cn太阳集团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