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2018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见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博士后:7-12个月。
3.选派规模
全国选派4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二、申请条件
1.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5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8.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选拔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有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此项目。推荐名单原则上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2.单位推荐人选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同时提交电子版),包含: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可通过
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for-postdocs...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博士后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资金资助情况;
⑥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7月后,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6)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3.2017年10月24日前,各单位填写《太阳集团tyc138教职工公派出国(境)项目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培养发展科(电子版发送至rscszk@mail.sysu.edu.cn)。
4.2017年11月8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5.2017年11月8日-11月13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http://apply.csc.edu.cn),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1份,需在网上填写完成后打印,并经本人在纸质版上签字方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1份,提交到中山楼413室。
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奖学金信息〉博士生和博士后〉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将会影响项目的评审。
6.2017年11月22日前,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应包含“应提交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并依此顺序排序命名)发至yzlan@csc.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四、其他事宜
1.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018年3月,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中德专家联系面试(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2018年5月,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18年7月,具体派出日期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
3.各单位推荐时需考虑被推荐者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原则上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4.请有关单位做好获资助人员的工作安排,出访期满须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申请。
附件:2018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8411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