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集团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班级:

  为做好我集团学生资助工作,依据学校学生处工作安排(学生处通知原文:http://xsc.sysu.edu.cn/zh-hans/node/1589),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提交《太阳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太阳集团tyc138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至临时班委处(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报到时已经交给学院的,不重复提交。如未交,需要申请助学金的,需要此次抓紧提交)。

  (二)院(系)评议

  1.班级评议

  由临时班级负责人组织若干班级代表,作为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班级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排序;并于9月8日早上9点前完成班级公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填入《太阳集团tyc138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电子版(附件3),发至邮箱smse2016ben@163.com,注明邮件标题“本科材料*班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数据库。填表注意:学生排列顺序请按照学生困难程度依次排序,困难程度较高的排列最前。“困难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元)、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大于等于200元,少于400元)、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大于等于400元,少于等于600元)。

  2.年级评议

  年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排序,并于9月8日中午12点-10日中午12点间在年级公示,接受同学监督,及时反馈异议。

  3.学院评议

  学院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于9月10日下午5点前,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将在征得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学院公示

  学院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于9月10日下午5点-12日下午5点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异议。认定工作组将予以答复。

  5.学院提交学生处

  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太阳集团tyc138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园行政楼A112)。

  (三)学校审批

  学生处审核院(系)提交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应诚实填报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

  2.各班级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做好诚信教育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年级与学院;切实做好学生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申请认定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3.各班级在认定工作中要确保本班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都纳入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港澳台学生的认定可在参照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四、其他事项

  本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将作为2016学年开展本科生助学工作的基础,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学生境外游学资助项目等的评定提供依据,原则上中途不接受新增,不纳入经济困难生数据库者,将无资格申请,提醒同学们注意。

 

 

  附件:

  1.太阳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申请表(新生)

  2.太阳集团tyc138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3.太阳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数据库

 

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5日

(联系人:曹波,联系电话:020-8411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