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2021〕284号
各相关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1年度)》要求,学校拟于2021年2月-4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1年全国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各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排序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各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各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中填报的内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2021年2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所在单位(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
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博士后进站申请的账号和密码。
(三)申请材料的审核
1.各单位(院系、附属医院、科研机构)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dept),审核申报信息,将本单位推荐申报的人员审批通过,提交至学校,并下载电子版个人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
登录基金系统的账户和密码是登录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的账户和密码。
2.各单位汇总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各单位按照下表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类型 |
材料 |
电子版材料 |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汇总表 (Excel版本)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汇总表 (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 (基金系统下载,Word版本) 4.科研成果材料 (基金系统下载,最多3个,PDF版本)
(其中以上 3-4一起压缩后以“院系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 |
2021年3月1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postdoct@mail.sys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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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系统材料 |
1.系统审核本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无误并确认推荐的,审批通过 2.将审批通过人员的电子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下载到本地留存 |
2021年4月5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完成操作 |
四、注意事项
1.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3.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预计2021年6月上旬公布资助结果,资助经费预计2021年下半年到校。学校科学研究院后续将为资助人员办理立项手续。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应能够在合同期内完成资助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5.各单位在提交推荐材料前,应确保申请人有在基金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根据各单位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的申请人材料,确定最终推荐的人员名单后,各单位于2021年4月5日前完成基金系统的审核。学校将最终的推荐人员名单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