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2019〕107号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0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博士后:7-12个月。
3.选派规模
全国选派4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
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此外,还应符合项目规定的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 2 年以内(2017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
2.应已获得正式邀请信。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外语水平合格。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14分或DSH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4.其他条件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推荐程序
1.计划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初步申请,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确定合适推荐人选。推荐名单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2.2019年10月25日前,申请人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
http://uems.sysu.edu.cn/hrs/login.jsp?FM_SYS_ID=hrs)-出国(境)管理-出国(境)项目申报-个人申报处填报申请信息(教职工操作手册请在填报说明处下载),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正式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职称学历学位扫描件、获奖证书、外方合作者简历。
3.2019年11月1日前,各单位填写《2020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人选情况简表》(详见附件1),以及推荐人选提交的上述电子版申报材料(按附件材料排序)发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师资培养科邮箱:rscszk@mail.sysu.edu.cn。
同时,各单位登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http://uems.sysu.edu.cn/hrs/login.jsp?FM_SYS_ID=hrs)-出国(境)管理-出国(境)项目申报-二级单位评议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上传推荐表(二级单位操作手册请在填报说明处下载),将单位拟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审核。
(1)形式审查:
一是对申请条件的审核,根据项目推荐条件,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详见通知第二条)。
二是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按照《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详见附件2)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说明被推荐人选在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外语水平;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和留学计划可行性;对推荐人出国留学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
(3)上传推荐表:
请在上传推荐表列表页面打印推荐表,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4.2019年11月6日-11月10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 CSC 和 DAAD 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完成网上申报,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应即日在网上打印一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在纸质版材料首页贴上照片,并在“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提交所在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扫描件上传至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出国(境)项目申报-个人申报-上传申请表处。
四、注意事项
1.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严格把关,并逐项做出认定意见,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2.请申请人提前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3.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2020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5月公布。
4.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0 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
5.原则上各院系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6.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阅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59
7.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填报过程中,若系统出现问题,请联系技术
人员解决,联系方式:18565153719。
8.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过程中,若系统出现问题,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技术部门解决,联系方式:010-66093555。
附件:
1.《2020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2.《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10月10日
(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8411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