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